【胡乔木】(1912—1992)江苏盐城人。民国19年(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民国21年(1932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民国26年(1937年)到延安,先后任陕西青训班副主任、中央青委委员、中国青年联合办事处宣传部部长。民国30年(1941年)后,任毛泽东秘书、中共中央政治局秘书。民国37年(1948年)后,历任新华社社长,新闻总署署长,中央宣传部副部长,政务院文教职工委员会秘书长,中共中央副秘书长,国务院政治研究室负责人,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毛泽东著作编委会办公室主任,中央文献研究室主任,中央党史研究室主任,中央党史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央书记处书记。是中共第八、十一、十二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第二、三、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一届全国政协常委会委员。他对“文化大革命”后重振中国新方志事业给予充分关注,在1980年中国史学会代表大会上首次提出:“地方志的编纂,也是迫切需要的工作,现在这方面的工作处于停顿状态,我们要大声疾呼,予以提倡。要用新的观点、新的方法、新的材料,继续编写地方志。”倡导和推动了新方志编修工作的开展。1981年在中国地方史志协会成立时,他提出“新的地方志要比旧志增加科学性和现代性”,对新方志的编纂工作提出了要求。(以上参见《领导同志和老一辈革命家关心修志工作》,《中国地方志通讯》1985年第3期)。他提出,志书篇目设置要科学、合理,应使读者能看清各门类之间的影响和逻辑关系,“地方志应当提供一种有系统的资料,这种有系统、有组织的资料应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整部地方志从头到尾都力求严谨,要保持一种科学的、客观的态度”。志书要避免“政治化”倾向,“所谓‘政治化’,就是不适当地表现出一种政治的色彩,这样就减弱了著作的严谨性、科学性,使地方志染上了一种宣传色彩”。地方志不能编成政治宣传品,“地方志的价值,在于它提供科学的资料”,地方志书“是一部朴实的、严谨的、科学的资料汇集”,“尽管它不是一部科学的理论著作,但它究竟还是一部科学文献”,应该“杜绝任何空话,摆脱任何宣传色彩”,能够经受历史的考验。(以上参见胡乔木:《在全国地方志第一次工作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中国地方志》1987年第1期)。他曾于1980年在中国史学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谈到历史科学和为政治服务的关系时说:“如果把历史科学和其他科学为政治服务理解成为一种从属于政治的临时的局部的甚至错误的需要”,就会“既破坏了历史科学,也破坏了政治本身”(胡乔木:《关于史学工作的几个问题》,《胡乔木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这对理解他对志书避免“政治化”倾向的主张会有所帮助。他还主张,地方志的内容要丰富,能反映较深层次的实况;志书中任何一个门类都是一门专门的学问,“从事地方志工作,还是要搞学问,要把它作为学术工作来抓,本来不是行政性的事”(胡乔木:《谈新编地方志——听取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工作汇报时的谈话》,《上海修志向导》1992年第6期);编写地方志必须具有严谨的学风,修志工作必须专业化,没有具备专业水平队伍的地方,修志只是徒然浪费时间;要提高志书质量,关键在于提高修志人员的素质,强调方志队伍的稳定和专业化;提倡重视志书的严谨性、科学性,符合地方志规范;行文要正确运用记述方法,繁简适当,杜绝任何空话,做到惜墨如金。此外,他还提出很多值得研究的问题,如市志跟它所辖县的县志的分工问题,工作的衔接、协调问题,志书体裁、索引、图表的优化处理问题,以及出书的进度与出版社发行问题的妥善解决等。这些指示与观点,已经成为中国地方志工作的宝贵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