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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志·国土篇-综合管理志》
2019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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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国土管理包括城乡土地管理、农业区划、国土规划和整治,这三方面的工作紧密相连。

土地管理最早是地籍和赋税管理,在清朝以前的土地管理,只停留在收取赋税,以税代管的单一管理形式。民国时期改为土地税,分地价税和土地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才实行了地籍、地政、地用的全面管理,但从1949年到1986年,四川省的土地管理主要是实行多头、分散的管理体制,和无偿、无限期,不能流动的使用制度。这种管理体制,管用不分,缺乏监督约束机制,存在严重弊端。1986年以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土地管理采取了重大改革措施,成立了城乡土地统一管理机构,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土地管理的重要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强化了四川省的土地管理。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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