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鹏飞撰。1941年刊行。得天庐存稿之一,藏于国家图书馆。全书通论,不分卷,无目录,无标题。阐述了寿氏的方志学理论,主要包括方志的定义、性质和功用,方志义例和方志编纂三大问题。对于方志定义,认为“志乘,为郡邑正史”“志者,史也”,视方志为一地正史,强调方志具有资政、教化作用,可以“正人心,敦风尚,明正谊,重治规,究兴衰之由,陈利弊之要,补救时政之阙失,研求民生之荣枯……足为治理之龟鉴者”。对于方志义例,认为“志义”即志书编纂的宗旨和要求,“纂志必先定志义”“因义生例”,所编之书便能避免“人云亦云,东涂西抹,不知取舍,不务剪裁”之弊,指出“盖言例宜随时地为转移,言义则旦古今而不易”。对于方志编纂,认为方志应为“平民”而作,其立言“当从平民立场,乃得痛陈疾苦”,提出方志撰述要求是“多志不如少志、志无用不如志有用,志琐事不如志大事”,但“有关民生实用,疾苦利弊,虽小必志,既志,又必详且尽焉”,主张修志者应述而有作。此外,还具体论述志书各门类应如何编纂的问题,提出修志“十一忌”“十四宜”“十勿”等创见。
(摘自:《方志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