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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志·地震志》(1986—2005)
2018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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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山东省地处环太平洋地震带西侧,中部有郯庐断裂带,西部有聊考断裂带,北部有张家口—渤海—威海断裂带,东部是南黄海地震区,存在着发生中强以上地震的地质构造背景。据史料记载,自公元前70年至公元2005年,山东省及近海海域共发生M5 级以上破坏性地震70次,最大为1668年郯城M8 1/2级地震,是中国大陆东部历史上震级最高的地震。其中20世纪山东内陆和近海共发生M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10次,平 均每10年发生一次。1986—2005年,山东内陆及近海地区共记录发生M L≥1.0级地震 2818次,其中M L4.0级以上地震51次,包括2次M S≥5.0级地震。山东省有61个县 (市、区)处于国家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29个县(市、区)处于省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有100个县(市、区)处于地震烈度Ⅶ度及以上地区,占全省国土面积的60.1%。山东省面临的防震减灾任务十分艰巨。

1986—2005年,山东省防震减灾工作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努力推进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和地震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心工作,履行职责、开拓创新、深化改革、扎实工作,防震减灾工作体制基本建立,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科技发展、法制建设、宣传教育等各方面全面发展,防震减灾能力不断提升,为山东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地震安全保障。

地震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危害极大,山东省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重视防震减灾工作。 1986—2005年,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山东省防震减灾工作体制和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日臻完善,依靠法制、依靠科技、依靠全社会,不断推动全省防震减灾事业与全国同步健康发展。

防震减灾工作目标、工作体系和工作思路的建立,对防震减灾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保障作用。1986年以后,山东省地震工作贯彻“以预防为主,专群结合,多路探索,加强地震预报和工程地震研究,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不断提高监测预报水平,减轻地震灾害,发挥地震科学在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中的作用”的工作方针,逐步打破单一从事地震监测预报的传统观念和旧的工作模式,提出“面向社会、服务国民经济建设”的工作思路。进入20世纪90年代,国家提出“坚持预防为主,依靠科技进步,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提高全民族的防震减灾意识,增强综合防御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为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服务”的地震工作指导思想,全省地震工作进一步深化改革,更新观念,坚持综合防御路线,强化地方政府职责,提升防震减灾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的水平。1995年,山东省防震减灾工作会议提出“坚持经济建设同减灾一起抓,以监测预报和抗震设防为基础,以提高整体防震减灾能力为重点,走防、抗、救相结合的综合防御道路,加快实现防震减灾十 年目标。”1996年,省政府《山东省防震减灾十年目标实施纲要》提出:“争取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国家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城市济南、青岛和国家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城市、大型厂矿企业具备抗御6级地震的能力;其他城镇和广大农村,根据各地 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使本地防震减灾能力有明显提升,基本达到抗御5 NFDA1 6级地震的能力。”1996年开始,山东省先后组织实施了防震减灾事业发展“九五”“十五”规划,把防震减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初步建立了多渠道 经费投入机制。在中央和地方财政大力支持下,先后组织实施了山东数字地震监测台网、山东省地震应急指挥系统、胶济铁路沿线四城市地震活动断层探测与地震小区划、山东半岛北部近海地震区划等一批防震减灾重点规划项目,强化了地震监测预报、地 震灾害预防和地震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为山东省防震减灾十年目标的实现夯 实了基础。

1986—2005年,在省政府和国家地震局(1998年更名为中国地震局)双重领导下,山东省防震减灾组织机构逐步完善,市、县地震工作机构逐步建立,法制建设从无到有,逐步完善,全社会参与防震减灾事业的局面初步形成,为实现有效减轻地震灾害的目标提供了基础保障。

地震工作机构逐步健全。1984年,全省地震系统工作体制、工作机构进行调整,省地震局由原来双重领导以省为主,改为以国家地震局领导为主,市、县级地震机构 将原地震办公室与地震台分离,专业地震台被剥离出来归省地震局管理,而市、县级地震办公室由地方政府管理,形成条块分开管理的局面。该次体制调整带来的弊端很快显现,由于力量分散,严重制约了市地防震减灾工作发展,市地地震机构改革势在必行。1990年,潍坊市政府率先把潍坊地震监测中心台和潍坊市地震办公室合并,组建潍坊市地震局,形成合力,产生良好效果,“台办合一”的模式得到省政府肯定。1996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委办公室、省地震局《关于市地地震机构改革与 防震减灾机构设置的意见》,将“台办合一”的做法推广至全省。至1997年底,全省17市地均设置了独立的地震管理机构,为防震减灾事业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组织管理体系不断完善。1990年3月,根据省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决定,成立山东省地震工作领导小组。1995年8月,成立山东省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全省防震减灾工作。各市地相应设立了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逐步充实和完善了市、县级地震工作机构。在省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和指挥下,全省防震减灾事业稳步发展,防震减灾工作逐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国家、省和地方财政经费投入逐年加大,企业参与防震减灾工作逐步增多,防震减灾科技服 务市场逐步开拓,多渠道经费投入机制逐步形成。全省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监督、政协参与、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防震减灾组织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动了保障防震减灾事业的健康发展。

防震减灾法制建设持续加强。1997年10月,省政府发布《山东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颁布实施后,1999年10月,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 ;2003年5月,省政府发布《山东省地震活动断层调查管理规定》;2005年,省政府发布修订的《山东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济南、青岛、淄博市相继制定了《济南市建设工程地震灾害预防管理规定》《青岛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青岛市防震减灾管理规定》 《淄博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等,全省防震减灾法规体系逐步建立,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山东省及各市地震行政执法队伍初步建立,依法开展了地震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加强了对全省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单位工作质量的检 查和管理,地震行政执法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强化。

1986—2005年,山东省地震监测预报技术得到长足发展。台站观测逐步以数字化技术取代模拟技术,地震数据信息传递逐步以网络技术取代电报、电话、信函传递,数据存储逐步以磁介质取代纸介质,震情数据分析处理逐步以计算机技术取代手工计算、绘图。地震观测技术进入数字化、网络化、综合化的新阶段。

“九五”和“十五”时期,在中央财政和山东省财政的支持下,经过防震减灾重点项目建设,全省地震台网在原有基础上,率先在全国建立省级防震减灾指挥中心和数字化地震前兆试验台网,并建成山东地震台网中心、山东地震前兆台网中心和现代化地震会商系统。

1986—2005年,山东省初步建立起覆盖全省的由测震学、地壳形变、地球物理、地下流体多学科组成、专业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地震观测网络。至2005年,全省有测震台站38个,前兆台站(点) 38处、103个测项,地震数据信息传递速度、地震参数测定精度、灾情速报能力得到提高,其中地震速报时间由原来的震后30分钟缩短到15分钟以内。

1988年8月,国家地震局发布施行《发布地震预报的规定》,1998年12月,国务院颁布《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地震预测预报工作步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管理机制、 预报程序、运行机制不断完善。至2005年,省地震局对351次M L3.0—3.9级地震、46次M L4.0—4.9级地震、5次M L5.0—5.9 级地震(其中M S5.0级地震2次)及时进行了紧急震情会商,作出正确的震情判定;对1992年1月南黄海北部M S5.3级地震进行了较为成功的年度预测,对1995年9月苍山M S5.2级地震中期有预测、短期有觉察,震后设立现场指挥部、组建现场工作队开展 地震现场工作,现场临时地震台网记录了翔实的余震资料,震情分析判定与实际符合。此外,对2003年青岛崂山M L4.2级震群、2005年乳山M L4.3级地震等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有感地震开展了现场震情监测预报,地震趋势判定较为准确,稳定了社会秩序。

1986—2005年,全省抗震设防要求管理不断强化,地震灾害综合防御措施不断加强。 2003—2005年,按照省政府要求,全省17市地震部门均被列为城市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7个市地震行政许可事项纳入市政府审批程序,11个市地震部门进入市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承担完成《重新评定鲁南地区地震区划》、胜利油田五大工程项 目的工程地震工作;完成郯庐断裂带1∶5万活动断层地质填图以及泰山山前断裂、泰山西麓断裂、肥城断裂、夏张-安驾庄断裂、羊流店断裂等活动性鉴定工作;首批选 择胶济铁路沿线的济南、淄博、潍坊、青岛4市开展地震活动断层探测与地震小区划工作,其成果应用于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完成泰安市、胜利石油管理局(东营市)两个国家级防震减灾示范区工程,其成果在全省部分大城市、大型企业得到推广应用。努力开拓防震减灾为社会服务领域,完成威海等29个城市或经济开发区的地震小区划工作,完成了齐鲁石化、莱芜大型H钢生产线、山东海阳核电厂选址、青岛石油化工厂等600余项重大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为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提供了科学 的抗震设防依据。

不断扩大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覆盖面,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逐步提高。1994年,成立由宣传、地震、教育、科技、新闻等部门组成的省防震减灾宣传协调组,不断加强防震减灾日常宣传,通过在电视上播放地震科普片,在报刊上刊登地震科普文章,在省科技馆开辟地震科普展区,在全国首次提出并开展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建设试点工作,举办高校地震知识讲座和大企业防灾减灾座谈会,开展地震科普知识竞赛和地震 科普知识下乡活动等形式,不断丰富宣传内容,扩展宣传领域,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了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和防震避震、自救互救能力。

1986—2005年,全省地震应急工作体制逐步建立,应对破坏性地震的能力不断增强。

1992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省内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预案》、1995年4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1998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防震减灾法》、1999年颁布的《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中,均对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作出规定,明确了地震应急工作在防震减灾中的地位,标志着地震应急工作步入依法管理的轨道。

1992年后,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规章,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地、各重点地区的县级政府及各大型企业,都编制和修订了地震应急预案,编制了济南等9个城市早期地震趋势快速判定工作预案,逐步形成了较完善的地震应急预案管理系统。为了检查地震系统地震应急准备情况,检验地震应急保障能力,2002—2005年,省地震局根据《山东省地震系统应急预案》和《山东省地震局地震应急行动细则》,先后组织开展了6次地震应急演练,其中2次为省、市地震局联合开展的地震应急联动演练。通过不同形式、不同范围的应急演练,熟悉了应急程序,锻炼了应急队伍。

2003年,全国地震应急工作检查组对山东的地震应急工作进行实地检查和抽查,促进了山东省地震应急工作的开展。2004年3月,山东省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建成启用,完善了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和灾情信息系统;同年10月,成立山东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2005年1月,成立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社区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为应对破坏性地震提供人力资源和技术装备保障。

1986—2005年,全省地震科学研究不断深入,地震科技支撑能力不断增强。全省地震系统承担一系列国家及省重点建设和研究项目,实施了重新评定鲁南地区地震区 划、地震台网优化和技术改造等项目,会同国家地震局有关研究所建成了全国第一个省级数字化地震前兆台网,完成了“山东省地震应急技术系统”“山东省防震减灾示 范研究与应用”“山东省数字地震台网改扩建”“山东省数字地震前兆台网改扩建” “山东省地震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建设”和“青岛市地震活动断层探测”等重点项目。

“八五”至“十五”期间,山东省地震系统还承担了国家地震科学联合基金、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山东省科学技术发展项目及中国地震局有关专项研究。这些科研项目,涉及地震数字观测技术、地震预测预报方法、城市活动断层探测技术、地震区划、地 震应急技术、防震减灾中心建设、防震减灾示范工程等研究。同时,省地震局还承建了兖州矿业集团矿震监测台网,完成了地震科学数据共享山东节点建设,与韩国共同 实施了荣成地震台观测项目,派出多批科技人员到美国、日本等国家和中国台湾地区学习考察,多次邀请国内外专家到山东讲学,交流防震减灾科学研究成果。通过项目建设、科研活动,一批高层次人才脱颖而出,至2005年,山东省地震系统有9人获任正高级职称,7人获得博士学位,山东省防震减灾科技支撑能力得到不断提高。

1986—2005年,全省地震系统科技成果先后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三等奖2 项,获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3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8项,获中国地震局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7项,获中国地震局防震减灾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三 等奖2项;此外,还获国家科技成果1项、山东省年度十大科技成果2项。

通过不断强化专业人才培养、 引进工作,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引入竞争、激励 机制,开展科学实践活动等措施,加快防震减灾工作队伍的专业结构、层次结构、分布结构调整,全省地震系统形成了推动全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强大人才梯队,造就出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高素质防震减灾队伍,为全省防震减灾事业站在新 的起点上实现新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年来,全省各级地震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山东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抓好防震减灾规划编制和实施,不断提升地震监测预警水平,不断提高地震灾害防御能力,积极做好地震应急各项准备,深入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大力加强防震减灾队伍建设,为山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新的世纪,全省地震系统将与时俱进,继往开来,努力谱写山东省防震减灾事业更加辉煌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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